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工信厅军民函〔2013〕566号,见附件)要求,现将组织开展全省《军民大型设备设施资源共享目录》信息推荐及问卷调研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范围与调研内容 

  本次采集主要围绕“电子信息类设备设施”和“基础制造类设备设施”两个技术领域,面向全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采集可向军工和民用领域开放的原采购价值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设备设施信息。同时开展问卷调研,旨在了解影响大型设备设施开放共享的主要问题,征求各单位对促进军民大型设备设施共享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二、信息采集及推荐要求 

  (一)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相关信息的采集和推荐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请按属地原则,将有关信息提前报送至本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部属、央企驻穗单位、省属单位,可以直接将有关信息及调研材料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word可编辑格式)报送至我(报送信息不得涉密)。

  各市推荐信息材料要真实、清晰、完整,不得带有涉密信息。请汇总后,于9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我委(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军工处) 

    

  附件:推荐信息及调研的有关表格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96

  (联系人:钟,联系电话:020-8313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