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共建“广州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园区”合作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的有关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拟广州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园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增城总部新区项目进行扶持,资金额度2亿元。现扶持项目和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6天625日-30日)。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625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钟科,电话:020-83135960;省财政厅王科,电话:020-83170877

 

项目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拟扶持金额

(万元)

1

广州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园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增城总部新区)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

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