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和《广东省机器人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15-2017年)》,落实《广东省工业机器人保费补贴试点工作方案》,促进我省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的推广应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广东保监局联合遴选确定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为承担广东省工业机器人保费补贴工作保险机构。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的有关规定,拟将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工业机器人保费补贴)1000万元下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4家保险公司均为在广州市注册的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2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和广东保监局反映。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话:020-83133257; 

  省财政厅,电话:020-83170213; 

  广东保监局,电话:020-8525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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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