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广东省供应链管理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6〕36 号),我委近期组织开展了广东省供应链管理试点示范工作。经专家评审、公示,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等133家企业被确定为广东省供应链管理试点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供应链管理试点企业试点期为一年,即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试点期满后,我委将对试点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从试点企业中择优确定一批省级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进行供应链管理示范推广。 

  二、试点期间,试点企业须加大供应链管理技术应用推广,优化供应链一体化运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实践新模式,推动我省供应链管理加快发展、创新发展。 

  三、试点企业应主动接受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和材料,并积极参加有关宣传交流和推广活动。 

  四、试点企业发生更名、经营范围变更、合并、分立、转业等情形的,应及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五、对获得试点的企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在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和程序的前提下,择优给予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附件:广东省供应链管理试点企业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9月2日

  (联系人:李艺轩、侯彪,电话:020-83133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