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根据《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6〕7号)、《2016年广东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核查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粤经信电软函〔2016〕46号),我委组织开展了2016年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核查工作。经材料核查及现场抽查,广州傲海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欧力配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正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宏天软件有限公司、江门市联壹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侍卫长卫星应用安全股份公司、广州飞瑞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天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云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符合《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文规定的软件企业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2017年3月28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3月21日

  (联系人:吴冬梅、莫双闻,电话:020-83134767)